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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父亲不管也不承担抚养费 母亲将其扔法院门口

发布时间:2015-11-17  来源:中国公共公众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伽师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妥善处理一起突发事件

  全民公众讯(寇涛)2015年11月16日下午,伽师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寇涛接到值班法警报告,在法院门口的人行道中央发现一名7个月大的弃婴。通过对监控视频的调取,发现该名婴儿是当事人艾某的孩子,寇涛及时组织法警查找孩子的父母,在距离法院200米的地方找到了孩子的母亲茹某,原来艾某和茹某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,双方来法院离婚。孩子的父亲不管孩子也不愿承担每个月200元的抚养费,出了法院后迅速乘车离开,孩子的母亲情急之下也不要孩子,将孩子放置在人行道中央也离开了。孩子的哭声引起了值班法警的注意,根据处突预案的要求妥善处理,通过对当事人茹某耐心细致的做工作,最终当事人茹某表示孩子是无辜的,自己将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争取孩子的抚养费。

  目前,该案件正在调解过程中。

  这次事件考验了该院法警机智灵活、快速应变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,在整个处置过程中,法警们临危不乱,机智果断,根据平时应急预案演练的要求,有条不紊的进行处理,以高度的责任感,成功地处置了一起突发事件,防止了事态恶化,赢得了案件当事人及家属的信服和肯定。

中国公共公众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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