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
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|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
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·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

借宿人被撵走冻死房主亦担责

发布时间:2014-09-15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公众全民讯(何有财)客人到家借宿不守规矩,寒冷夜晚将其撵走致冻死房主是否要担责?答案不是肯定的,也能是否定的。要看具体环境下,是否存在过错责任。近日,巧家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,房主被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  2013年5月,家住昭通市永善县的王某礼到巧家县东坪镇新王某发家,自称是家族,王某发同意王某礼在其家吃住两天后离开。尔后,王某礼过不了多久又要来王某发家吃住过一月半载,已是相当熟悉了。直到同年12月14日,王某礼再次来到王某发家,并在王某发家中吃住。

  12月19日晚,王某发和两个孩子睡觉后,到24时左右,听见王某礼在摇其家堂屋门,喊叫其妻和其姐的名字,王某发起床后,见王某礼赤裸下身站在院坝里,还在喊其妻和其姐的名字,双方便发生争吵。王某发要求王某礼从其家中离开,王某礼要求王某发将其包拿给他就走,王某发便将王某礼的一个包包、衣服、裤子等物提了扔出其家槽门外,并将王某礼推出槽门外,关上房门后便睡觉。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,王某发发现王某礼死在自己家槽门口。经巧家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,王某礼的死亡原因符合冻死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受害人王某礼与被告人王某发因琐事发生争执,在寒冷的夜晚,被告人王某发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王某礼死亡,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将王某礼推出家门,致王某礼当晚被冻死的行为。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,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,应依法处罚。受害人王某礼有重大过错,被告人王某发的犯罪行为属情节较轻,且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较好,故对王某发作出前述判决。

  通常情况下,房主将不守规矩的借宿人撵走也没什么奇怪的,但在特殊的环境下也有例外。本案中王某礼与王某发系远房亲戚,王某礼到王某发家玩耍借宿,双方因发生口角致将借宿人撵走。当时因在寒冷的夜晚,王某礼在此地再也无亲戚朋友。虽王某礼不守规矩,存在重大过错,但房主将其撵走后便关门睡觉,未意识到可能会因寒冷而致冻伤或冻死的情形发生,王某发的过失而致王某礼在外无处投靠而冻死亡,王某发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,应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。注:文中姓名均为化名(讯息来源: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(华声国际大厦)1层 1 2 1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